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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學習載具系統教育訓練
主旨:為辦理「教育部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A組(Ios系統)及C組(Google workspace系統)學習載具系統教育訓練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1年8月1日臺教資(三)字第1112702503號函續辦。
二.本案計畫得標廠商(國眾電腦股份有限公司)為提升教師設備操作及增長數位教學專業知能,特辦理旨揭教育訓練,各場次教育訓練業於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開課,倘報名成功且全程參與教育訓練課程教師皆核予研習時數3至6小時(依據研習課程時數),請各校鼓勵教師踴躍報名,並核予公(差)假派代。
三.檢附臺北市教育訓練A組(Ios系統)及C組(Google workspace系統)課程表各1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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