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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111年高級中等學校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輔導加強班實施計畫
有關「臺北市111年高級中等學校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輔導加強班實施計畫」及「臺北市111年高級中等學校客語語言能力認證輔導加強班實施計畫」說明:
一.依據「臺北市推動中等學校本土語言教育及臺灣母語日計畫」和「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本土語言輔導團年度工作計畫」辦理。
二.因應國家語言發展法定111學年度開始本土語言將列為國、高中之部定課程,鼓勵臺北市各國民中學及高級中學先行規劃本土語言課程與師資,並協助現職教師通過教育部本土語言認證,特辦理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輔導加強班及客語語言能力認證輔導加強班,各一梯次,實施計畫如附件。
三.研習日期:111年1月24日至1月28日,共5日。
四.研習對象:
(一)本市各國高中職學校現職教師並以未取得閩南語中高級認證之現職教師優先。閩南語支援教師及已取得本土語中高級以上認證教師,不予錄取。
(二)如研習尚有名額,依序錄取本市之 1.代理老師;2.代課老師;3.實習老師4.其他(從事本市教育相關工作為原則)
五.報名方式:111年1月18日(星期二)前於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教師在職研習網網站登錄,報名名額額滿截止,依各校報名情形平均錄取:
(一)臺北市111年高級中等學校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輔導加強班:北市研習字第1110111006號
(二)臺北市111年高級中等學校客語語言能力認證輔導加強班:北市研習字第1110111005號
六.請參與研習教師配合防疫措施,須完整接種COVID-19疫苗2劑且滿14天;尚未接種COVID-19疫苗2劑且滿14天者,應提供3日內抗原快篩(含家用快篩)或PCR檢驗陰性證明,並配合入校前量測體溫,全程配戴口罩。若因疫情嚴重,而調整為線上辦理,請以研習錄取通知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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