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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育達高職日間部103學年度第1學期紫錐花運動-高一學生校歌暨愛國歌曲比賽辦法
一、依 據:103學年度第1學期日間部學務處行事曆辦理。
二、比賽目的:為培養學生團隊精神,激發學生愛校及愛國情操,也為傳播「紫錐花運動」健康、反毒及愛人愛己之意象,特舉辦本活動。
三、參加對象:高一每班40人代表參加(每排10位同學,共4排。普高除外,無須報名參加),另選指揮1人。
四、比賽日期:
1.初賽:12月1、2、3日(星期一、二、三)下午4:30起,分3天3梯次舉行。
2.決賽:12月16日(星期二)上午10:30開始。
五、比賽地點:大操場(雨天改至大禮堂)。
六、報名方式:即日起至9月26日(星期五)放學前,請填妥報名表(如附件)向
訓育組報名。
七、比賽服裝:一律著整齊制服參賽,服裝儀容遵照學校規定。
八、比賽歌曲:每班校歌一曲、自選愛國歌曲一曲參賽。
九、比賽方式(初賽及決賽):
1.比賽出場順序,於賽前抽籤決定。
2.各班可採用齊唱、合唱的方式,不用伴奏,演唱順序為(1)校歌,(2)愛國歌曲。
3.表演總時間不得超過4分鐘(含跑步入場至退場完畢)。
4.比賽開始各班由待命區跑步至比賽區(可答數、喊口號..等方式展現班級活力)。
5.當進入比賽區後,指揮先整理隊伍,並向主審報告參加人數及演唱歌曲:(報告詞:高一△△班指揮報告參加比賽人數41人、演唱歌曲育達高職校歌及△△△,報告完畢,演唱開始)。
6.停止間演唱校歌及愛國歌曲(可變換隊形),演唱完畢直接將班級帶入參觀位置。
7.演唱愛國歌曲時,須喊反毒口號及慶祝65週年校慶之愛校口號,可答數、班呼來展現班級精神與活力。
十、評分標準:音感聲調40%、節奏、技巧、創意(如變換隊形、紫錐花運動反毒口號
、班呼…等)30%、團體精神20%、指揮10%。
十一、評審老師:聘請具音樂專長教師及教官擔任評審委員。
十二、獎 勵:決賽錄取前8名、優勝2名,發給錦旗及獎品,以資鼓勵。
另依據本校教師服務考核辦法分別簽請獎勵。
十三、其他規定事項:
1.初賽每梯次選5隊參加決賽,共計15隊參加決賽。
2.參加初賽及決賽的班級比賽當天,請於下午4:30前至大操場集合。
3.比賽當天場地佈置,請生輔組協助支援。
4.各班參觀位置分配、場地秩序維持及進退場有關事宜,請生輔組負責。
5.比賽服務學生由訓育組負責調派。
6.除國防通識課、音樂課,在任課老師同意下,可借課練習外,其餘上課時間一律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任課老師借課練習。
7.請各班導師督導報名參加,並請相關老師及教官於上課及課餘時間加強指導。
8.曲目、反毒與愛校口號經排定後,不可更換。
十四、本辦法經 校長核可後公布實施,如有未盡周詳事宜,得經協調補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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